耶鲁歧视案狠狠戳中华人心口的伤疤,远方的希望不在耶鲁,而在哈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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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N:近日美国司法部认定耶鲁大学录取歧视一事美国和中国都是舆论沸腾,不仅在美国官方确认这个多年来一直存在的事实,也再次戳中华人胸口的伤疤。其意义深远在耶鲁案可助推另一姐妹案件—意义更大影响更远的哈佛招生歧视案件的进展,形成可改变美国社会的法制大事件,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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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鲁歧视案影响深远
大约24小时的时间内
耶鲁歧视案被所有主流媒体报道
即使在美国媒体空前侧重于总统大选话题的这个时期,美国司法部认定耶鲁大学录取歧视一事,也刷爆了美国整个新闻圈,SNN小编特意去搜索了google news,在几十个知名的媒体的网站中没有发现任何一家不给与大篇幅报道的,这说明媒体都很明白这一事件意义之重大。
但是在一个法治社会下,司法部作为行政部门,它的裁定或认定还不一定是最终的,如果耶律大学认可了司法部的调查结果,那就是终局了,结果就是自行修改或者接受处罚。
但是你看耶鲁大学立即表态不服:“我们根本没有歧视亚裔和白人”,耶鲁不认可,如果在法律上挑战作为政府部门的司法部,那么这个司法部裁定就不是最终的结果,司法部的“耶鲁违法 结论还不是法律的裁定,司法部可以依据自己结论,采取下一步。司法部给耶鲁的信件中,明确表示耶鲁大学需要在8月27日前提出改进措施,如果耶鲁届时不能让司法部满意,司法部可以两种对策 ,第一是建议取消今后所有联邦给耶鲁的科研资金及其它资金;第二是在联邦法院状告耶鲁大学,理由是耶鲁大学违反美国民权法案第六章。
耶鲁歧视案意味深长
华尔街日报社论的题目:
JUSTICE Goes to Yale
但社论最后一句却提了什么?
大家注意到没有,华尔街日报在报道司法部认定耶鲁歧视的一篇新闻文章之外,还就这事特意发了一篇社论。看这个题目:JUSTICE Goes to Yale 正义终于来到了耶鲁大学.
华尔街日报的这篇社论说,司法部告诉耶鲁大学,如果到8月27日,如果大学不修改自己入学种族歧视的规则和政策,就准备提起诉讼。
在署名是the Editorial Board华尔街日报编辑委员会这篇很短但是很有力量的评论中,最后说了这样子一句话:“The case is well timed given {that a} federal decide dominated final 12 months for Harvard in an analogous case, which is on attraction. The Supreme Court docket must communicate clearly eventually for this discrimination by race to finish, however Justice’s warning to Yale is a transfer in the proper route.
SNN小编的理解是,这个案子(耶鲁歧视案)恰好是在另外一个类似的案件-也就是之前非常引人瞩目的哈佛歧视亚裔案的联邦法院裁定12个月以后,最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必须就大学种族歧视的案卷最终达成明确的判定,司法部对耶鲁的这次警告显然是一次非常正确的路线转移。
其实最后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才点出了耶鲁大学歧视案这个事情的核心,司法部的耶律大学歧视案,你说是给川普大头领拉票了也行,反正这事正好有意或无意助推了另外一个更加引人瞩目的案件-正处于上诉过程中的哈佛大学亚裔歧视案。
哈佛大学亚裔歧视案的诉讼由一个名为学生公平录取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简称SFFA)的组织发起。该组织由保守派活动人士爱德华·布鲁姆(Edward Blum)负责。他反对先发制人地将那些历史上因歧视而被边缘化的少数族群包容进来的所谓种族AA平权运动。当然了,这个哈佛诉讼案也有赵宇空先生的亚裔教育联盟AACE的助推,AACE同时在司法部控诉哈佛大学的族裔歧视。
2019年10月1日,等了一年之后,美国地区法官艾莉森·布罗斯在最后公布的裁决中写道:“法院不会仅仅因为它还可以做得更好,就去废止一个非常良好且符合宪法规定的录取项目。”案件并没有经过陪审团审理,前后经过近一年的长时间审议之后裁定哈佛这所名校没有涉及歧视。SFFA对裁决提出上诉,专业人士分析说这意味着案件很可能会最终递交联邦最高法院的9位大法官手上,要知道最高法院的案件受理率一直是很低很低的。
在美国这个判例法的社会,最高法院的判例将是意义深远的,最高法院的判例是影响整个社会的,会改写美国的历史和进程。耶鲁大学歧视案的深层意义在于再次唤醒了人们对这个从诞生开始就争议不断的AA平权运动的记忆,美国社会关于种族AA运动的争吵会更猛烈。同时也是对其姐妹案件哈佛招生歧视案件的的强力助推,共同推开了通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门。
AA平权运动的巨大争议
美国race法案的三个圈
和美国法律的深灰色地带
在美国,貌似任何有争议的问题研究到最后,都会演变成法律和诉讼问题哦!难怪美国律师业GDP的大饼如此之大啊。AA运动其实一直是美国社会争议和打架的热门领域。
美国所谓AA平权运动 英文是 Affirmative Action,有时候被翻译成 “平权法案”,这其实不是一个具体的法案,维基介绍说:“AA是一套法律、政策、指导方针和行政惯例,旨在终止和纠正特定形式歧视的影响,特别考虑历史上被排斥的群体,特别是少数族裔或妇女。 采取平权法案的动力是纠正与过去和现在的歧视有关的不利条款”,看维基这个介绍就很清楚了:AA不是具体一个法案,是一种包含法律、政策、惯例、甚至思想等的统称, “旨在终止和纠正特定形式歧视的影响,纠正对于少数族裔的不利条款”,这说法中立-纠正歧视没毛病。
随着时代的变化,平权行动也在不断的变化,从原字面理解,平权措施起初旨在支持帮助少数及弱势族群。 赞同者认为“平权”可以消除歧视,避免历史倒流,从而达到平等。反对者认为:即使由于个人命运的不幸,也不允许普遍优待公民中的一个整体,保障少数及弱势族群变相让他们有特权及优越待遇,且并不会实质上消除歧视。争议最大的地方在于AA是否已经演变成以肤色歧视反对肤色歧视,以特权优待取代种族平等。
围绕AA平权运动的法律有至少三个圈子,一个是宪法大圈——“不得种族歧视”来自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的 Equal Protection clause:规定了“什么不能做”,这个条例画了个大圈,大圈外的东西是违宪的。
第二个法律圈子就是联邦法律——1964 年的民权法案第六章 Civil Rights Act Title VI 规定,这次司法部认定耶鲁大学歧视也是基于这一条: “No person in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on the ground of race, color, or national origin, be excluded from participation in, be denied the benefits of, or be subjected to discrimination under any program or activity receiving Federal financial assistance.” 「美国民众不以种族、肤色或原国籍为由,而在联邦财政援助的项目或活动中被排除参与,被拒绝享受好处或受到歧视。 这个联邦法案就把联邦宪法画的圈子进一步缩小了,也就是说,涉嫌种族肤色歧视的行为,即使不违反美国宪法,也有可能违反Title VI。耶鲁或哈佛都符合这个定义。它拿了联邦的钱,就不能用种族肤色来作为招生的标准。
在宪法和联邦法这两个大中圈之内,其实还有很多法律的小圈,和AA平权运动关联的如加州Prop209就是一个这样的州宪法法案。Prop209让加州1996年开始成为全美第一个明确禁止AA政策的州,禁止加州政府(包括加大)在教育,雇佣,和合同中使用种族、性别、肤色、民族或原籍等因素歧视或者优待任何个人或者群体。维基资料介绍说:加州之后,先后还有8个州有州的法案禁止过平权行动这些政策。
2020年正在进行的ACA5也就是16号法案,本质就是把加州缩小了的法律圈子再重新还原到那个大圈子那么大。
但是法案的文字好容易搞糊涂的,判例法国家就要看法院的判例说话。在1978年的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下面有详细介绍)中,最高法院正式裁定种族肤色可以被有限地考量运用在公校入学申请过程中,但配额 (quota) 是违宪的 。这个判决最扯淡的地方是如果允许有限考虑种族肤色,但是“有限”的度无法把握,无法确定,考虑多少算够得上是隐形quota?这也是非常难证明的,从此,意见分裂的判例留下了美国种族平权运动争议的无穷祸根。
种族AA的那些著名法律案例
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严重分裂
其实除了最近的哈佛歧视案之外,历史上还有多个著名的种族AA案例。Race AA 几个高院案子其过程和结果是对如何 “有限地” 考量种族肤色做了多次艰难地解释和确认界限,但是其实是无解的,最后是看9位当时的最高大法官的倾向,而且几个案例都显示9位大法官的意见分裂严重。
巴基案件之后,格鲁特诉布林格案 (Grutter v. Bollinger)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03年裁决的一个里程碑式案件,支持并维持了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大学平权招生政策。桑德拉·戴·奥康纳大法官联名史蒂文斯、苏特、金斯伯格、布雷耶大法官以5-4的多数意见判决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对于促进班级中的种族多元化有高度的重视。最高法院认为,尽管具有种族意识的录取程序有偏袒“未被充分代表的少数族裔”之嫌,但这个评估程序也会同时考虑到许多其它的基于每位申请人个人条件的因素,因此该程序并不等同于种族配额制度—该制度在巴基案中被判违宪。
大法官鲁斯·金斯伯格和史蒂芬·布雷耶支持此次判决,但他们也同时声明他们并不赞同法院判决书中关于有关的平权措施在25年内没有必要施行的说辞。
首席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与联名的大法官斯卡利亚、肯尼迪、托马斯均表示不服此次判决,他们指这类的录取程序实际上是不加掩饰的且违宪的种族配额程序。伦奎斯特援引了非裔美国人申请者在所有申请者中的比例几乎等同于非裔美国人被录取的比例的事实来佐证自己的反对判决的观点。
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也同样不服判决,他认为最高法院没有执行巴基案中大法官刘易斯·鲍威尔执笔的裁决中要求的严格审查程序。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和克拉伦斯·托马斯都分别表示反对此次判决。
3 费雪诉德州大学案 功亏一篑
2008年,申请得克萨斯州大学奥斯汀分校(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而未获得录取的白人女学生阿比盖尔·费雪(Abigail Fisher) 状告得州大学,指责得州大学在录取学生时采用的保证高中排名在前百分之十学生入学以及考虑种族因素的政策对其逆向歧视。
2016年6月23号,"费雪(Fisher)"案的判决结果出来了,一个很意外很罕见的4-3落败。当时预测说:AA行动作为自由派用来吸引选票的招牌政策,毫无疑问肯定是会受到三位自由派大法官——索托玛娅(Sotomayor),金斯伯格(Ginsberg),和布雷耶(Breyer)的支持。由于第四位现任自由派大法官凯跟(Kagan)在费雪案中因利益冲突而申请了回避,再加上保守派中坚力量斯卡利亚(Scalia)的意外去世,所有人在判决出来前就知道,投支持和反对票的人是谁,而这个案子的最终的走向,肯定是看肯尼迪这个摇摆不定的墙头草怎么说。结果呢,肯尼迪就这么作出了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决定——他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以来的28年,不仅第一次在判决中公开表态支持了AA还撰写了多数意见。虽然只有寥寥20页,但相比起他在之前在各种打到最高法院、关于AA的判决中撰写的异议意见来说,这份费雪案的判决让人实在捉摸不透,肯尼迪对这个议题的180度态度大转变究竟原因为何。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Alito)在撰写异议意见时,一上来就神神叨叨的说了一句——"在两次的费雪案之中,发生了一些非常诡异的事情。"("Something strange has happened since our prior decision in this case.")。
值得关注的一点是,这个案件也是哈佛案的组织发起者-学生公平录取组织SFFA的的负责人Edward Blum。该案是Ed Blum 经营了多年在两度到达最高法院后,2016年功亏一篑。
4 还未开庭的加州大学被诉
2018年11月 加州大学因拒绝公布招生种族数据信息,而被自家法律教授和非营利组织告上法庭。这起诉讼指控加州大学拒不公布原告依法索取的录取数据,违反了加州信息公开法案,试图掩盖大学按照种族配额招生,歧视学业优异的亚裔的嫌疑。
美国亚裔社区服务中心(AACSC)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法学院教授兼经济学家桑德尔(Richard Sander)于11月15日对加州大学录取系统提起诉讼,要求披露过去12年来本科入学学生的数据。
加州大学此次拒绝给出招生、录取种族相关数据,令人们怀疑该校招生实质上已经违反了209法案。209法案在公共教育、雇用及合同方面废除了任何形式以种族、性别及民族的因素(当然了,加州大学正在支持2020年加州公投的16号法案正是要废除这个法案,其实正是保护自己免受这次法律诉讼)。加州大学发言人克莱恩(Dianne Klein)表示,“无论是种族还是性别因素都没有纳入加大的整体招生政策中。” 这个有人信吗?
加州大学拒绝公布招生、录取种族方面的数据,并非是第一次。2016年4月,加州大学本州生源的本科生扩招5,000人,令入学的西语裔和非裔学生增幅分别达24.2%和16.2%,远远超过了扩招总体8.5%的增幅,显示西语裔和非裔学生占了扩招90%以上的名额。美国民权会American Civil Rights Institute、平等公义协会Organization for Justice and Equality等,已经向加州大学校方发出了正式的公众纪录申请,要求校方公开伯克利(Berkeley)、洛杉矶及圣地亚哥这3所分校的工商管理、电气工程等专业,2016年秋季班招生针对不同族裔录取的平均学分。但这一请求也被加州大学拒绝,令加州209法案发起人、「美国民权会」主席沃德‧康纳利(Ward Connerly)无法根据校方数据,展开下一步法律行动。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桑德教授是“错配”理论的坚定支持者。该理论认为,接受大量录取偏好的学生,例如一些少数种族群体,还有所谓的特权申请人和体育人才,将很可能使其在顶尖大学面临一条挣扎的求学路,而如果他们去更匹配的大学,反而会取得更好的个人发展。“对我来说,这一直是一个民权问题,”提起诉讼的学者理查德桑德(Richard Sander)表示。“如果学校不公开数据,等于不认为公众有权检查决定大学入学的因素。”
加州的诉讼与哈佛诉讼案有明显的相关之处,它可能标志着美国全国高校“潘多拉的盒子”或将被打开,可能会有更多的诉讼被发起,要求学校公开招生档案。
希望永远在前方
祝凯律师展望:2年后
全美华人最大利益议题或有解
因为这事也涉及到法律和政治问题,本来只是关心教育的SNN小编头有点头大,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士,只能是多看google多学习,好在偶尔在朋友圈看了此前加州很有名的一位律师祝凯的一篇文章-链接(该律师之前为击退目前加州16号法案前身SAC5做了不少工作。不过目前已宣布对加州政治彻底绝望,不再直接参与,改为通过专注英文写作和社会科学的教育来影响华二代的三观以对抗公立学校和社会的左潮洗脑,不过我看依然是初心未死,建议朋友们可以找他继续出来为华N代搬砖,)拿来部分专业法律观点给大家看看。
教育是美国华人乃至整个亚裔都最看重和关注的领域,拿祝凯说的话来说,“种族AA这个议题代表着华人的最大利益,没有之一”, 其实每次涉及到AA运动的案例,美国社会的种族话题就一定登上热门榜,左派和右派就政治正确和什么叫真正的公平而撕的不可开交。
祝凯在这次的文中说,“即使司法部对于耶鲁大学采取下一步诉讼行动,只是增加了一个新的哈佛案。无论哈佛诉讼还是可能发生的耶鲁诉讼,在地区法院取得胜利都不是华人社区需要的 — 华人社区需要的是改变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最高法院案例法,一劳永逸地让种族肤色入学政策违宪。
他解释说,“哈佛歧视案,策划师们根本不在乎初级和中间法院的结果,一切目标直指最高法院”。“在初级和中级法院即使反AA一方获胜,只是在一个具体案子中找到了一个学校 race AA 做得过头的事实”。而哈佛耶鲁即使败诉,也可以在某种是是而非的 “改进” 之后,继续在玩弄肤色入学,隐形的种族肤色入学非常难以取证,所以这种局面绝对是华人社区的恶梦,因为我们没有资源和精力陪这些超级有钱的名校在法院玩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的游戏。
SNN小编关注16号法案才几个月,类似这说法已经好多人提到了,特别是在加州,“几个政客动动嘴,几十万华人就要跑断腿,花费数月时间,又是捐款,又是义工,而且,即使阻击成功,过两年又来一遍”。加州2014年SCA5被成功阻击后,几年后ACA5就是16号法案这不又来了?只好再联合搞一个SFER组织再来阻击一次。华州也是跟加州类似,华人千辛万苦阻击完了SB6406提案,到2019年被迫又再阻击I-1000提案。还有纽约,今年BLM运动期间,废除纽约特殊高中SHSAT入学考试的呼声再起,去年刚阻击成功的啊。这类侵害华裔教育权益的运动几乎已经成为有规律的了,全美国范围内的反S386提案也是一样。
祝凯律师展望了一下哈佛案上诉的前景:“目前在中级法院上诉过程才展开不久,估计还要两年左右结束。不出意外的话,中级上诉法院会维持 Boston 联邦法院的原判,从而原告正式开始最高法院的登顶尝试。最高法院一般只接受百分之一左右的案子,不被接受的就在中院最后性结案了。但哈佛一案,我认为高院接受的概率很大,因为接受案子九大法官里面只需四票。Kennedy 2016 倒戈的时候,Thomas, Alito,和 Roberts 都非常不满。目前高院加入两名超级保守的 Gorsuch 和 Kavanaugh 大法官,四票不说是探囊取物,也是基本高枕无忧。如果高院接受案子,金老太依旧老骥伏枥,那么 all eyes on Roberts。在 AA 议题上,我对 Roberts 非常放心,所以认为这种情况下 5:4 拿下的机会过半。如果老川连任,而令人崇敬的金老太又很配合地即时下课,那么虽然建国同志有那么多讨人厌的地方,但就 race AA 这个全美华人最大利益没有之一的议题上,彼时就是全美国华人开香槟之日。”
长期来说
美国华人胸口永远的痛
或许需要几个保守派大法官
貌似最后又跟政治挂钩了
种族AA已经是美国华人胸口永远的痛 ,何时痊愈?谁来解铃?按照祝凯律师的说法 ,好像只能指望多几个保守派大法官了,这怎么又跟我们华人不愿参与的政治挂钩了啊?这就是现实。
在司法部宣布耶鲁大学违法歧视亚裔和白人学生之后,美国印度快报在报道耶鲁歧视案时提到,“种族AA政策被以前的奥巴马政府所支持,口号是让大学校园多元化,但是这个被现在的川普政府所强烈反对”。
前天,NPR的主持人Ari Shapiro与《华尔街日报》的 Melissa Korn 谈了司法部的这项调查,KORN的观点是这样子的:“这是川普政府越来越重视大学入学录取的一部分。他们支持对哈佛大学的诉讼。他们也在哈佛进行了调查。他们肯定会注意种族在大学录取中的作用,并有可能在此问题上寻求回最高法院的机会。主持人夏皮罗问:那么,如果司法部基于耶鲁拒绝改变其录取政策而提起诉讼,那么一切是否取决于11月的选举? KORN的说法是:“很有可能。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政府改变,司法部可以-在新领导下成立新的司法部可以改变攻击方式并撤销诉讼,或者可以继续进行。因此,是的,11月大选肯定会影响这个传奇故事持续多久”。
AACE亚裔教育联盟以前的负责人之一,现在是CFER加州平等权利联盟执行总监的吴文渊博士也介绍,AACE亚裔教育联盟2015年奥巴马当政时期提交的亚裔控诉名校歧视给司法部没有被受理。
本文学习到最后关注三个人:
Edward Blum一个政治保守的法律战略家,以积极反对种族和种族法而闻名。他不是律师,他试图利用这些“案例”树立法律先例。他是他于2005年创立的“学生公平录取项目”SFFA的主任和唯一成员。根据其网站,该项目特别关注投票权,教育,政府签约和就业。 自1990年代以来,他一直积极参与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起6件案件,而法院在其中4件案件中部分或全部裁定对他有利。他是2015年针对哈佛大学涉嫌歧视性录取做法的联邦申诉中的关键人物。
赵宇空:耶鲁和哈佛歧视案的申诉组织AACE亚裔教育联盟的负责人,2016年5月23日,AACE联合了132个美国亚裔组织向美国教育部和司法部提交行政申诉,要求他们对耶鲁大学、布朗大学和达特茅斯学院对亚裔申请学生的录取歧视进行调查。2018年7月30日,AACE代表156个亚裔组织向波士顿联邦法院提交非当事人意见陈述书,坚决反对哈佛大学对亚裔孩子的录取歧视并声援学生公平录取组织(SFFA)对哈佛大学的起诉。2019年1月8日,270个亚裔组织加入AACE、共同签署了一份最新的非当事人意见陈述书来表明对哈佛歧视亚裔的抗议。正在佛州竞选国会议员的赵宇空8/18在国会众院佛州第七区初选,希望该区的朋友不要忘了投票支持。祝初选出线!
吴文渊: 耶鲁和哈佛歧视案的申诉组织AACE亚裔教育联盟的另一位负责人,迈阿密大学国际学研究博士,专攻国际政治经济和比较政治。另外吴文渊博士也是反对加州16号法案的组织CFER加州平等权利联盟的执行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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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2日加州第11场抗议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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